
最嚴輔助駕駛新規,兩部門聯合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監管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2025年9月15日。

圖片來源:兩部門文件截圖
《征求意見稿》主要涵蓋4方面內容,分別是:加大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與召回管理力度;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加強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監督;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事件事故報告與深度調查。
在加大缺陷吊車與召回管理力度方面,《征求意見稿》中指出,企業應當在車輛APP、車載信息交互系統顯著位置和用戶手冊中顯示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說明,以便于消費者閱讀、理解和操作,避免駕駛員將組合駕駛輔助功能視為自動駕駛功能使用。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營銷宣傳中,不得暗示消費者可以視其為自動駕駛系統,或具備實際上并不具備的功能,防止駕駛員濫用。企業需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披露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及邊界等信息,嚴禁虛假宣傳或夸大系統能力。
《征求意見稿》中強調,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活動,不得將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件版本推送給用戶,不得通過OTA方式隱瞞缺陷,確保生產的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與準入產品一致。
《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要求,企業應當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時報告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發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
總體來看,《征求意見稿》中的各項要求,釋放出監管收緊的信號。而這一切,都是希望輔助駕駛回歸“輔助”本質。輔助駕駛規范化提速,能夠進一步保障用戶駕乘安全,同時,也將推動中國輔助駕駛行業有序平穩向前發展。
消息來源:蓋世汽車咨詢


